您好!请问律师。我去年与本族一位五保户叔叔签订一份土地流转合同。最近我这位叔叔已经去世,他母舅家想来争我叔土地管理权。注:(我堂爷爷去世时我叔当时不在家他母舅家当时出了一点钱来安葬,所以想来争土地管理权)。请问律师?他母舅想来争我叔土地是否合理?村委现在是否有权收回该土地重新发包?我与我叔当时签订的这份合同现在是否有效?谢谢。
2021-01-06 19:30土地流转协议,其实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具体的内容,双方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不是户主签的土地流转协议是属于无效的,如果要进行土地流转,必须经过户成员同意并由户主和代表签字,在流转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如果不登记的话也属于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