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用工单位,与对方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可以将“未做满一个月前三天工资不予给付”作为合同条款的一项吗?这样的条款违法吗?

2021-01-27 15:4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可以的,不为

2021-01-27 15:42:5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292今日律师解答 47205

相关推荐
你好我想咨询一些问题看看能不能解答谢谢 1回答
被渣男欺骗感情,被小三,发现后要求给我五万补偿,现在渣男要求反还,其中五万块,三万是渣男妈妈自愿给的 两万是每个月渣男分期支付给我的 现在渣男的配偶要求反还 这个钱要还吗 1回答
消费者协会免费咨询我在微商手里买了两套品牌塑身衣,穿了一套,不合适,有问题,1月27日,今天穿第四天了。她也没给解决,另一套没动过,想退了,她不给退,我又咨询淘宝上了,淘宝就给退,说是全国统一的。 1回答
咨询下自己是否能成功贷款 1回答
肋骨两侧共骨折4根,可以评定上等级吗 1回答
农民工起诉老板以起诉怎么让法院可以快点开庭 1回答
未领证但在一起同居了,现在被限制外出是否算非法拘禁 1回答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目前已经和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如果因为体检问题,公司不要我了,这是否构成公司违?,是否可以提出赔偿? 1回答
26年工龄解除合同经济赔偿 1回答
死亡赔偿金宣城市未满六十三周岁怎么算 1回答
男方到女方订亲酒席钱归男方出还是女方出 1回答
帮人贷款怎么告他诈骗 1回答
民事诉讼被告因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可以缺席审判吗? 1回答
一个人带孩子离婚怎样有利 1回答
被告在外地能在吉水起诉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