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南京买了一套房子,价值193.7万,当时去的比较匆忙,在中介和房东的忽悠下买了一套精装修房子,收房和迁户口的时候房东推迟了将近一个月,收房当天让家人收房,物品清单存在的房间设施发现其实很破旧,而且一些房东口头承诺给的东西也没留下来,扣了房东六千块钱,现在房东每天微信谩骂,并且上周她那边也报警了,警察给她说等我回去再调节,这个我如果官司合适吗?合同规定,违约金是购房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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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案件事实,如果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属于对方违约,如果您满意这个回复,可以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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