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肖像权是法律的第几条
2021-01-03 20:3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肖像权,姓名权是我们作为人所具备的最最基本的权利,我们拥有使用的权利,但是如果我们的这些基本的权利被别人侵犯了,我们应该及时的为自己的损失寻找办法,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侵犯肖像权第几条的内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