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三本科在校学生,学制四年,每年的学费是9300,其中三年的一共24000是通过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是父亲,我还有一个15岁辍学在家还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弟弟。我的母亲在2017年5月28日去世,去世后的不到一个月,我的父亲便开始寻找下一任的老婆,期间对我和弟弟关怀很少,甚至强迫我们快速接受一个后妈。 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否可以跟我的父亲签订如果他不抚养我们至我们两个有独立生活能力,我们就可以在他老了以后不进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18天前您提出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教育权益、家庭关系以及财产继承等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一般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负责。如果您未满十八周岁,并且您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您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监护权。 关于您提到的“不抚养我们至我们两个有独立生活能力”这一条款,这涉及到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和尊重。未成年人应当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支持,以确保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和发展机会。因此,如果您的父亲确实未能履行到应有的监护责任,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承担起相应的监护责任。 此外,您提到的父亲的行为可能涉嫌遗弃行为,即指家庭成员中一方不尽扶养义务,另一方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取更加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