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有精神病婚后男方像法院提出离婚没有子女有医药费法院会怎么判。 女方婚前有精神病结婚前像男方说过男方同意结婚,结了婚没多久女方在男方家受刺激又犯精神病了,犯病之后男方把女方送回娘家男方也不出钱也不见人只好娘家人吧她送进医院病好了出院之后男方听说女的病好了就去女方家里去接女方这样反复几次最后一次男方也不去女方家接了几个月之后男方像法院提出离婚双方没有子女请问女方的医药费和住院费和结婚嫁妆法院会怎么判。 我是女方的弟弟
16天前关于您的案件情况,我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并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且影响到日常生活和家庭生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如果婚姻关系因一方的精神疾病导致破裂,则可能会影响分割财产或抚养权等事宜。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生育了子女,在离婚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子女的权益,比如是否需要继续抚养子女等问题。 再次,关于医药费和住院费的问题,这通常属于个人医疗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然而,如果这些费用是由一方支付的,例如一方支付了治疗费用并主张由对方承担的部分,那么这部分费用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双方分担。 最后,关于结婚嫁妆的问题,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配。 总之,对于您的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