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生,之前因为急需用钱,但又不好意思和父母说,然后又在网上得知了有个途径,在他们业内叫租机,大概就是先是一方把一台手机以1万4的价格卖给我,然后这些钱在十个月内结清就行,然后另一方又用7000元去收购这台手机,我和这两方都是签订了合同的,然后过程都是他们主导,我当时签完了合同就当场拿到了7000元,但是我又要马上给卖给我手机的那一方1400来作为当月的费用,所以总的来说我到手的只有5600,我想问这样子的话我是不是一定要还清1万4,这样的的方式是否在钻法律的漏洞呢?
2020-10-26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