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8年4月11日向我们市里一家贷款公司借款12000元,他们打印的合同上却是我借款22854.56元,我实际收到的只有12000元,公司说其他的算是利息,直接扣除,我每个星期要向他们还款483.46元,还52周,每周五是还款日,他们要求我提前一天还款,否则周五会直接去我单位和家里催收,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25-10-16 16:3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遭遇了不正当的借贷行为。首先,建议您立即与该贷款公司沟通,要求他们提供原始合同,并确认所借款项的具体金额。其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投诉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