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2019-07-19 16:0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二、离婚起诉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三、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19-07-19 16:05:1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917今日律师解答 43453

相关推荐
婚后育有一子,现已离世,这种情况在离婚协议书上要写进去吗? 1回答
尚德机构不给退学费 拖我好几个月了 分期做的学习 怕对自己的信誉度不好一直在交钱 还有两个月就交齐了 还是拖 没人解决 1回答
儿给老人善养费送法院,老人不能去拿怎么办 1回答
请问我在六年前嫖娼被派出所罚钱五千会留案底吗 1回答
下班回家途中,出事还没到家属于工伤不 1回答
偷摩托车估计3200已经逮捕,会怎样判刑 1回答
身上有病的犯罪人员 派出所最多能拘留多长时间 1回答
网上贷款利息太高,被催收怎么办 1回答
信用卡逾期开庭通知下来了,怎么办 1回答
欠村里钱十年了没要还还吗 1回答
起诉了对方由于票据不全对方要求撤诉这个该怎么办,撤诉后会还钱吗 1回答
老公故意不接我电话半月不回家了我该怎么办 1回答
荣誉权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 1回答
离婚的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吗 1回答
本人与家人吵架被拘留谅解书怎么写模板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