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女方离婚,离婚时女方不愿抚养孩子,协议书写明女方放弃抚养权但保留探视权。请问,女方行使探视权时是否需要与我沟通或征得我的同意方可探视或接走孩子同住几天。孩子才两岁,如女方在行使探视权是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等方面造成影响和风险,我是否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拒绝接受探视。
回答数:625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女方探视需要经过您的同意,如果女方对孩子心里健康造成影响,您有权拒绝接受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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