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女人走了,没离婚,二十年后,那男的来叫离婚。叫签离婚协议。这是否会有问题???
15天前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上的婚姻终止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没有与对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结婚,并且双方已经举行了婚礼,那么这个婚姻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一方后来提出了解除婚姻关系的要求,而另一方没有同意,那么这种情况可以被认为是“宣告婚姻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任何共同财产,例如房产、车辆等,那么这些财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关于您提到的二十年后,男方要求离婚并提出签订离婚协议的情况,这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意愿。如果男方是在二十年后的今天提出离婚请求,并且有证据证明他确实是在那个时候提出离婚请求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婚姻关系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有必要签订离婚协议。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双方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以尽可能避免诉讼程序和法律费用。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自己得到公平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