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年与男方结婚,但是没有领结婚证,13年孩子出生,今年提出离婚,男方要求我贴补抚养费,我应该贴补吗?
2025-01-03 00:0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男女双方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只要具备合法的身份关系,如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视为事实婚姻。因此,您与对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你们之间的婚姻属于事实婚姻,所以没有正式的法律身份。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确认婚姻效力。如果法院裁定为有效婚姻,则您有权请求分割财产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至于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是否具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和能力。如果您确实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且有能力承担,那么您可能需要支付抚养费。然而,具体数额应由法院根据您的经济状况、孩子的生活需求等因素进行裁决。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