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11,12年 房子 婚后财产 女方名字
6天前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共同拥有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婚前或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当按照各自的财产来源进行区分处理。 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房屋是在婚后的第11个月和第12个月购买的,并且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分。 至于女方的名字,由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其姓名如何变化,都无需单独登记。在分割财产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如是否涉及子女抚养权等其他因素,但不应仅以一方的姓名作为依据来决定分配比例。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法律情况来确定。在处理此类事务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