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咨询 我是男方,于2016年03月23日领证结婚,于2018年7月18日协议离婚。在2016年8月生育一男孩。离婚时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男孩归我抚养,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用。财产,债权,债务,其他协议全无。 以此为前提,最近她联系中告知我想要拿回孩子抚养权,说孩子并非我亲生,于是去做了个人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孩子确实非我亲生子女。我想了解的就是:1.对方以孩子并非我亲生为由起诉我,要拿回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多大,如果抚养权被拿走,我会得到多少补偿。2。若是我不愿抚养孩子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孩子刚过两周岁,结合类似案例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2025-10-14 07:29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和孩子的抚养权纠纷问题,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如果您的配偶声称孩子并非自己亲生,且有相关证据证明,那么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抚养权。 -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如双方经济条件、居住环境、子女意愿等,做出裁决。 -对于抚养费问题,通常情况下是按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计算。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且可能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 关于诉讼准备。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书、亲子鉴定报告、身份证件、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涉及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问题,因此也需要收集相应的财务证据。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案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