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去年农历11月份结的婚,但是由于男方对人不好,欺负人,还老爱打爱骂,现在有一个六个月的小孩儿,如果不在一起了,要打抚养费吗?没有结婚证
2024-07-10 22:0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即使没有结婚证,如果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并且有共同的子女,那么在解除这种关系时,依然需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或是否办理过结婚登记。 如果双方分开,通常需要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用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和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这可能对您争取抚养权和抚养费有利,因为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子女的生活状况等,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和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