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区县交通局下属企业的一名职工,现在被安排到交通局货运科工作,身份还是职工,没有执法证,有时科长让我和他出去检查运输公司,检查完毕后,科长签字,让我签上别人的名字(有执法证的在编人员),我想问,这样是不是不合法,如果车辆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我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回答数:412
您冒名签字是不合法的,车辆出现事故,您检查签字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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