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一起10年了,我是柯桥本地人,他是湖北人,他是入赘女婿,户口也在我老房子那里,我爸妈在柯桥给我买了房子,可他们家是一分钱没有拿出来的本人也没有,我想问下我们这种情况房子离婚后他有份吗?我们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女儿和他姓,儿子和我姓的。他们爸妈也是离了婚的。没有家的一个人,这种情况房子他有份吗?
2025-04-04 04:2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您与丈夫结婚时,您父母为你们购买的房子应该视为您的共同财产。 至于房产继承权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遗产税、子女抚养权等。如果您希望房产归您所有,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家庭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 另外,由于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家庭法院进行沟通协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考虑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