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0月21日劳动仲裁单位,未帮本人缴纳11个月社保以及不按劳动合同3000支付工资,理由为周一周三周五周日上班工作日少了,给2500的底薪,而且节假日加班费从来没有给过,马上11月20开庭了,单位把9月20到10月20的工资2500➕15天押金1500➕扣除600招生费➕200加班费给我,我退还了是不是不好,单位于11月19号叫我去补缴社保,是否对劳动仲裁开庭日11月20号于我不利

2019-11-1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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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太大影响的

2019-11-13 11: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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