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结婚前不知道她有间接性精神病。怀孕后经常发病。想着孩子是无辜的就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在此期间她也一直要这要那。不立马给就发病。现在孩子出生了才不到1一个月。她娘家说她喝药的病就会好,所以小孩生了以后就让她吃药,小孩也吃的奶粉,可是现在药物对她作用不大。我想知道,现在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
2024-11-04 21:33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妻子患有间接性精神病,并且在怀孕期间发病,导致无法照顾您的孩子,这是非常不幸和困难的经历。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案件可能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您需要了解直接和间接性精神病的区别。间接性精神病是指患者虽然具备一定的精神疾病症状,但其行为或思维模式仍然与正常人相似,因此在某些方面可以被视为正常人的行为。然而,由于这些症状可能导致患者的日常生活受到限制,他们可能会寻求帮助以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您认为您的妻子患有间接性精神病,并且她在怀孕期间无法照顾孩子,那么您可以考虑提出离婚请求。但是,在处理离婚事宜时,您应该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否健康等因素。 此外,您还应该考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具有精神病史的孩子,通常倾向于将孩子交给有能力照顾他们的成年人抚养。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取决于许多其他因素,包括父母的性格、经济状况、家庭关系等。 最后,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可能的诉讼做好准备。同时,也要确保自己的心理健康,避免过度焦虑或抑郁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