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债务纠纷案件,我举个例子“甲乙丙”三个人;乙方向甲方借了4万块钱;前提是丙方介绍乙方到甲方那里借钱;甲乙两人并不认识;乙方打了借条,丙方做的担保,到了还钱日期乙方联系不上了;请问丙方要负全部责任吗?
2024-10-05 21:52在您提到的案例中,如果乙方向甲方借款时,明确说明是通过丙方介绍并由丙方提供担保,则可以推断出丙方应当对整个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丙方可能需要对这笔债务负责。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您没有提供更多关于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细节,如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信息,以及丙方与乙方之间的关系(比如他们是否签订了相关的协议或合同),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丙方的责任范围有所不同。 建议您详细查阅借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确定丙方在该案件中的具体责任范围。同时,您可以尝试联系丙方,了解他们的态度和立场,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