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户口所在地起诉,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官劝我撤诉后,我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重新起诉吗,受半年时限吗,离婚案,存在家庭暴力。
2025-03-13 19:4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管辖权的异议,原告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如果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该异议被法院裁定不予支持,那么原告诉讼程序将不会因此中断,而可以继续进行。在此期间,您仍然可以选择将案件转移到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至于是否受六个月的诉讼时效限制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如果离婚纠纷涉及家庭暴力的事实,您可能需要保留证据以证明这一事实的存在,以便在未来提起诉讼时作为支持您的主张的依据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收集并保存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证据(如电子邮件或短信)和口头证据(例如证人证言),这些都可以用来支持您的案件请求。 请记住,在任何法律事务中,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建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