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孩子6个月,我和老公已经商量完,他什么也不要,我们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吗,民政局受理吗
2025-02-05 04:57您好!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就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双方都同意离婚并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那么您可以前往当地的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在申请时,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离婚协议书; 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与离婚有关的其他证据。 请注意,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请确保所有文件都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没有涉及任何违法行为。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