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和一个女人订了婚 中间隔了两年多在2016年春节举办的婚礼仪式 不过没有领取结婚证 不过结婚刚几天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吵了一架 事后我整天向他道歉认错 不过她直接出去打工了 并提出要离婚 期间多次给她打电话和发信息 但她都不予理会 现在回来了住在她娘家不回来 我们一家人过去叫她也不回来并说一定要分 我想问一下律师我家因为娶她所花的彩礼(60000)还有礼物三金等(差不多40000)她们家里应不应该退还给我们
7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中,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人必须与对方结为夫妻。如果您认为您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并且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您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处理此事。 在中国,对于未领结婚证而产生的财产纠纷,通常遵循的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之间存在书面协议或者口头协议,则按照该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那么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具体来说,如果你们之间确实存在书面协议或者口头协议,那么按照协议处理即可。例如,如果你们之间有一个协议规定彩礼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那么这部分钱应当归还给支付方。 然而,如果没有书面协议或者口头协议,那么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彩礼应该退还给支付方。这是因为,彩礼原本是一种传统习俗,象征着对新人未来的祝福和支持,但在现代社会,这种习俗已经被逐渐淡化或取消。因此,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那么彩礼应该返还给支付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同时,由于涉及财产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