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物业在不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私自强拆业主家门口装饰的绿色植物,而且拆下的绿色植物也不见了,属于违法吗?
23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时负有提供方便的义务。因此,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擅自拆除业主家门口的绿色植物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如果物业擅自拆除绿色植物并带走,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拆除业主家门口的绿色植物,并带走这些物品,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可能会导致一定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