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里有一套34.8平米的租用居住公房,承租人是我外婆的名字(已去世),房间内被自行分割成三个小房间,并且与同室内两个舅舅已经分户,母亲是下乡知青我18岁前户口即办回上海,母亲退休后投靠子女与我户口也在我的户口下后就居住在里面,因为我的房间分割面积只有8个平方无法居住搬去岳母家同住,母亲两年前去世就在房间里留了照片,我也没有搬回来居住,但是我个人连续付了五年公租房租金有票证的,另外一个一直未付租金的舅舅在清明节我去给母亲上完香后私自装修了房间并且说没有我的份~让我不要回来~麻烦问一下我外面没有住房也没有享受过任何住房政策我是否还能争取回我的房间?谢谢
2024-10-26 12:59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提问。根据您的描述,您所涉及的是关于公租房使用权纠纷的问题。 在中国,对于租赁房屋的使用权,通常需要通过签订正式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您提到的情况中,虽然您外婆已经去世,但是您仍然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权。因此,在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他人擅自进行改动或装修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支付房租的发票、物业缴费记录等。 向当地房管部门反映此事,要求其介入调查并解决问题。 如果房东坚持不承认产权或者不愿配合解决,您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考虑到您的家庭背景和特殊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具有优先使用该房产的权利,可以尝试向相关部门申请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的权利。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