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学生,母亲没有工作。父亲是一名教职工,在玉门市第三中学工作五年,于2020年9月借调玉门市第二幼儿园。在幼儿园工作一个多月以来,天天工作时间是下午六点半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半,国庆中秋八天假,上了六个班。10月21日六点在职期间,感觉心脏不舒服,一直坚持工作,八点半下班回到家,一直不舒服,卧床休息,但是21日11点多人不行了,母亲心慌着急,联系了表姐,前前后后12点多120从家里把父亲拉到医院急救。因抢救无效,父亲离世,家中无经济来源。现想申请工伤认定和过劳死,不知道法律上可以么?
2020-10-27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