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做房地产的。之前有个业主委托我去房产缴税。当时转了四万块钱给我。后来没有缴成!然后我就把钱退给他了。现金退的。到现在她去告我说钱没给他。法院传票我也收到了。由于我是做业务的。当天开庭我忘记过去。现在法院判决生效。但是我确实现金给他了!又拿不出证据!请问这有什么办法
16天前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对方沟通。首先尝试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原告,解释您的立场和情况,并询问是否有可能找到其他方式来解决问题。 收集证明材料。准备相关收据、转账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您已将款项退还给她的证据。这些文件可以作为反驳其诉讼请求的有力证据。 寻求第三方帮助。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协助解决此纠纷。他们可能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您更好地应对可能面临的挑战。 遵守法院判决。如果最终决定必须遵守法院的判决,确保按照判决要求支付任何应付款项。此外,如果您有理由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 保持冷静和耐心。处理此类案件需要时间和耐心,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有需要,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