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婚内出的拆迁公告,离婚协议书写着放弃一切财产,2018年才签房子安置,协议有效吗
14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拆迁公告和离婚协议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拆迁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在2006年的婚姻关系中,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同意放弃一切财产,那么这个协议应当被视为对共同财产的一种约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份协议是在2018年签订的,此时距离离婚协议签署已经过去了多年。在此期间,拆迁补偿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比如可能出现了新的拆迁方案或者拆迁条件有所改变等。因此,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放弃了所有的财产,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拆迁补偿的实际金额是否能够满足离婚时的约定,还需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此外,由于时间跨度较长且涉及复杂的法律条款,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他们可以根据具体的案情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