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咨询情况如下:湖北黄梅小池镇江堤外四五百平方荒地从1995年开始自己开荒平整,用作自谋职业经营煤炭货场,期间陆续进行土地硬化,混凝土围墙,并建有一间二十平方一层砖混结构平房。一直使用至今。无产权,和其它手续。今年政府对沿江码头,货场进行清理强拆,其他有手续的都协商拿到赔偿。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出合理补偿要求?
19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荒地上进行了土地整理并建设了建筑,这构成了一个事实上的房产所有权。然而,由于该地区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且未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因此您可能面临无法获得官方承认的产权。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与当地政府沟通。首先,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政府部门,向他们反映您的情况。询问是否有任何政策允许您在此荒地上建立房屋,并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可寻求解决。 申请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合法利用土地资源、符合规划等条件,您可以尝试申请土地使用权证。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您的权利。 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上述方法均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而言,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您的土地权属或者要求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寻找第三方支持。如果您认为当地政府不作为,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支持,如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帮助,以争取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所需步骤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采取行动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