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中承继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2019-11-07 16:4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认定能否成立“共犯中止”,同样应当从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即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有效性四个方面来认定。共犯中止与单独犯的中止构成条件在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特征的认定上并无太大出入,不同之处在于“有效性”特征的理解上。如何认定共犯中止的有效性特征显然是界定共犯中止是否成立的关键。在单独犯的场合,只要行为人能有效地防止本人行为可能造成的犯罪结果发生,就具备有效性。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部分犯罪人执意要把犯罪进行到底,部分自动放弃犯罪的人具备何种条件才能具有“有效性”?对此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主要有“主观说、客观说和共同正犯关系的脱离(折衷说)三种不同学说。客观说偏重于结果无价值;主观说强调主观方面;共同正犯关系的脱离(折衷说)是以客观说为基础的主观说。”具体又有五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共同犯罪行为具有整体性特征,那么,其犯罪中止的有效性也只能以整个共同犯罪是否最后达到完成状态来确定,个别共犯意图中止犯罪,必须在停止自己犯罪的同时,迫使其他共犯停止实施共同犯罪行为,或有效地防止共同犯罪结果发生,倘若没有产生这种效果,共同犯罪终已完成时,个别共犯的犯罪中止就不能成立。 第二种观点认为:共同犯罪行为虽然具有整体性特征,但实际上是由每个共犯的独立行为组合而成的。其中个别共犯自动停止犯罪,就与共同犯罪完全脱离了关系,之后与其他共犯的行为就不再有任何的关联,因此,其自动停止犯罪就应被视为犯罪中止。 第三种观点认为:除主犯外,其他共犯中止的有效性,应以行为人力所能及的范围为限。如果努力阻止其他共犯继续实行犯罪,但因能力有限而阻止无效的,仍可成立犯罪中止。第四种观点认为:共犯中止的有效性,应以他是否有效地切断自己以前的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如果个别共犯以自己消极或积极的行为确定已切断其以前的犯罪行为同以后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即使共同犯罪的危害结果最后由其他共犯促成发生,亦能成立中止犯。 第五种观点认为:判断共犯中止有效性的标准是中止者必须使自己的行为与整体的共同犯罪行为解体,即主观上切断与其他共犯之间的共同故意联系,客观上抵消自己先前行为对共同行为所起的合力作用,使之消除对犯罪形成既遂的原因力。

2019-11-07 16:45:3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573今日律师解答 50016

相关推荐
网络诈骗案警方不立案侦查为啥 1回答
判刑过后几个月为什么还要从判 1回答
苏州劳动监察投诉电话 1回答
信用卡没钱还一个月还一点可以吗 1回答
车站和火车上东西贵合法吗 1回答
刑事二审判决后被告人执行 1回答
两车肇事判我付百分之70,对方全保,保险公司有权起诉我吗 1回答
被公司辞退打12345有用吗 1回答
非法拘禁罪中承继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1回答
判刑过的人可以银行担保吗 1回答
非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占主要责任对方机动车保险公司给多少培常 1回答
国晖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1回答
房子过户需要本人去吗 1回答
你好,法院传票会通过短信或者邮箱发给你吗 1回答
不是物业强制收钱违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