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办了离婚手续之后,他在廊坊,我在廊坊租的房子,现在还想在他这边住,可以在这住吗
2025-02-15 19:55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双方在不影响子女生活和教育的情况下,有相互探望的权利。因此,在您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孩子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生活费。 如果您想继续住在廊坊,建议您先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的意愿以及是否有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要继续居住在这个地方。此外,由于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