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今年20岁,未婚先孕,不过办了酒席。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不想跟他过了,结婚的时候不是给了彩礼钱给我们家的嘛,彩礼钱3万8,请问我跟他分手钱退给他家吗?可是我给他家生了孩子,我一生青春都没有了,以后我跟他分手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嫁人。如果他家要求把彩礼钱还给他家,我该怎么做?可是我又不想退彩礼钱,毕竟生了孩子,现在我跟他也有共同生活,是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走的吗?可是我家里人怕我跟他分了手,怕来骚扰我们,又怕说彩礼钱退给他家,我该怎么做?
2024-11-26 19:06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给付彩礼属于个人自愿赠与行为,不具有法定的返还条件。因此,您无需退还彩礼。 关于孩子的问题,如果您选择离婚,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与男方的婚姻关系,并且在法院判决中明确表示不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这样,您就可以完全控制孩子的抚养权和教育权。 至于彩礼的处理,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如果您的家庭收入较低,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经济负担。 考虑双方的感情状态,如果感情破裂,可以考虑将彩礼作为对女方的一种补偿。 考虑未来的经济规划,如果未来不确定,可以考虑将彩礼暂时存入银行或投资基金等安全的投资渠道。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