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是如果丈夫夫妻两人一方那个瞒着对方在外面借钱也不是用在与家庭,是在外面做生意自己偷摸借的钱,这样的情况下假如有一天俩人离婚了或者不离婚的情况下,有人追讨债务的时候,我有没有义务帮他还这个钱。?另外就是说法院工作人员,是有那个权限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或者是妻子身份证银行随便就能调出妻子的个人账户能知道里面有多少钱是吗?谢谢解答
2024-09-21 18:03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有人追讨债务的情况”,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双方协议。通常,在夫妻关系中,一方隐瞒财产情况可能会对另一方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如果一方隐瞒了外债并导致债务纠纷,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关于法院工作人员是否有权限查看个人账户中的金额,这主要依赖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来说,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查阅个人账户信息,但具体操作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建议您咨询当地法院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