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9月份一女的叫我去吃饭,她家住一楼,在吃饭时,她的一个朋友 过来找她,她为了避嫌,让我从窗户跳出去,虽然一楼,但是也有1.9米样子,下面是很多草,里面还有很多小砖块,结果我跳下去脚骨折了,休息了三个月,我当时刚结束工作室,然后想找工作上班的,但是脚骨折不好上班,我现在已经上班了,但是我想让她赔我三个月的工资,像这样的情况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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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意外情况,可以协商要求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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