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大概是我母亲被公司说触犯重大错误而被辞退(做食堂工作,因热锅油温高着火,随后立即扑灭,并未造成重大损失),我母亲干了二十多年,没有保险,加班费5元/时 每天加班三小时以上,甲方承诺有年假,但是每次均以人手不够不予请假理由驳回,并且公司以26天工时结算工资,实际上全月无休息,每天11-12小时工作时间 。我想请问这样的加班费以及上班时间合理么,如果不合理我们应该如何清算保险以及加班费的补偿
回答数:649
建议您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合理的赔偿、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424 人今日律师解答 4852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