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分地口粮田三亩半,安人口分,98年二次分地就是谁家种就是谁家的地,现在我妹妹来要地,能要出吗
2025-03-22 19:49关于您提到的分地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不同的。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农民可以依法享有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曾经以家庭成员的身份被分配过口粮田,并且该地块未被分割或划分给其他家庭成员,则您可以要求按照当时的分配原则进行分地。但是,如果您的妹妹提出的要求基于她个人的利益(比如她认为自己有权使用这块土地),那么这可能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包括继承权、共有财产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同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