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离婚一年了,他前妻不能生育,我男朋友心善离婚财产给了她一半,她们之前领养了一个女孩,现在我跟我男朋友有了孩子,我们打算结婚,结果他前妻以死威胁,说如果我们结婚她就自杀,孩子可以生,就是不能办婚礼,现在我男朋友就特别想要这个孩子,但我我一个没结婚的女孩子,怎么可以不办婚礼呢,就因为这个原因我想把孩子打掉,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因为这件事工作也没了
2025-03-27 10:38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男朋友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关于离婚协议中提到的孩子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按照协议来处理。其次,如果您想要将孩子打掉并获得经济补偿,这需要考虑多个方面。 首先,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您的男朋友进行深入的沟通,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例如是否可以重新谈判离婚协议,或者找到其他可行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的社会服务机构或儿童保护机构报告此事,以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行为,应采取紧急措施,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最后,无论最终选择如何,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法律程序和规定,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最大利益。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