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8年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在2019年4月因结核感染住院,医院诊断书上写有肺结核接触史。之后中国人寿也给予报销住院费用。但是之后中国人寿又给下了一个客户通知书,大概意思是因为医院诊断书上写的,她们得出的结果是购买保险是未说出实情,所以以后若因为结核菌得病,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请问我可以不签这个通知书吗?保险公司这个符合法律要求吗?
回答数:645
如果您没有隐瞒病史就不用签这个通知书,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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