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工伤十级是按照本人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赔偿吗

2019-09-09 13:2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工伤十级赔偿有下列项目:(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六)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第(一)(二)(三)(四)(五)(七)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劳动局支付。第(六)(八)项由单位支付。第(七)(八)项按《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下列条款计算:第三十四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条例》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十级4个月。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按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按上述规定执行,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支付。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9-09-09 13:20:3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115今日律师解答 45428

相关推荐
中职学生资助卡什么时候发钱 1回答
终结执行后可以恢复吗 1回答
唐山市工伤十级是按照本人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赔偿吗 1回答
农村电网改造破坏树木补偿标准 1回答
我要还钱给七天贷没平台还怎么办 1回答
你好,在吗有个事想了解一下。 1回答
我借高利贷比起诉没有出庭,我可以反起诉吗 1回答
醉驾取保候审是不是要带手环 1回答
法院不立案找检察院有用吗? 1回答
商品买卖是写欠条还是借条 1回答
81338彩票合法嘛 1回答
再婚女方孩子不同意怎么办 1回答
被人打耳膜穿孔赔偿模拟草稿 1回答
新车漏油4s店怎么赔偿 1回答
绩效完不成,公司要给我调岗,我要不同意离职,可以拿到赔偿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