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了,但是离婚是我们自己商议离婚的,离婚的时候他说他借他姐姐2万快钱,协议离婚说是个还一万,当时为了尽快离婚同意了,可现在他有说不给扶养费,也不让我,还他姐的那一万快钱了,兑半年扶养费,可是我没有工作我拿什么养活孩子,像这种情况能起诉么?
2019-11-17 19:46如果对方并没有支付抚养费用,你本人是可以选择去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的。对于抚养费数额,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