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因老公出轨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已生一子归我抚养并同意付两百万。(那钱一直没给)后来我一直住我妈妈家,他和那个女的断后又回来找我,我们没有复婚但一直过着分分合合。从2014年起他不知道是精神上还是心理上出了问题,折磨了我三年时间,现在实在受不了想咨询这种情况能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吗?还能拿到之前离婚时的抚养费嘛?
2024-07-28 15:17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纠纷的可能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对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沟通。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面对面或书面的沟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并听取对方的观点。 寻求调解机构帮助。可以联系当地的调解组织或者聘请专业的调解员,协助双方进行调解,以达成和解协议。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经过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前,建议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案件处理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申请支付令。若对方不履行判决结果,您可以申请法院出具支付令,强制执行对方履行义务。 对于离婚后的抚养费问题,由于离婚时已经约定好由你一人抚养孩子,并且你也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因此理论上应该按照之前的约定来执行。不过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标准来确定。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谨慎行事,避免因冲动而做出错误决定。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各种可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