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市,以3.5元左右价格收入可乐雪碧,以均价6.3元出售,以45收入香烟,100元出售,符合哄抬物价的情况吗。销售量分别为20,11,发现售价过高后停止销售,是否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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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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