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州乌恰县教育局制定绩效发放文件,不顾全县老师的意见,在没有征求的老师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克扣全县老师百分之二十的绩效作为奖励。我们学校依据教育局的文件把老师分为四等,不合格的还要从百分之八十的绩效中再扣除百分之二十。请问教育局和学校的这种做法合法吗?如违法,违反了哪些法律的哪些条款?
2024-11-05 05:4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无法判断该行为是否合法。一般来说,教育部门应该尊重教师意见,并在征得全体教师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如果存在争议或不公,可能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公正处理。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