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7年7月12日怀孕致2018年4月12日,整个孕期检查B超,NT,无创DNA,四维彩超,心脏检查,糖筛,血糖,血压检查全部正常,我于2018年4月9号到县医院做产前全面检查:抽血,B超,尿检全部正常,4月10晚上见红去了县医院,准备剖腹产,在医生的建议下要求39周才剖,让我再等两天,4月11号十点左右我肚子有点疼,三个小时左右一次,又到县医院要求剖腹产手术马上做,值班医生说晚上不加班,让我等到第二天七点手朮,我又只有等,到凌晨三点的时候我肚子就是是三分钟左右疼一次了,医生还是不给我做手术,一直等到早上6点40叫我老公签剖腹产同意书,术前准备的一切准备好,马上上手术室,给我检查说宫口开
10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医疗过失。如果医生在您的孕期检查中未能发现任何异常,但在分娩过程中却出现了宫缩和疼痛等症状,这可能是由于医生的操作失误导致的。 妊娠并发症。在孕期检查中发现了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如心脏病或其他妊娠相关疾病,但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或治疗。这些风险可能会在分娩时增加产妇和胎儿的风险。 未尽告知义务。如果您对某些检查项目有疑问或担忧,而医生没有详细解释或告知,这也可能导致医疗纠纷。 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就医。向当地卫生部门投诉,并寻求专业的医疗意见。 -收集证据。收集与医疗过程相关的所有记录和文件,包括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病历等。 -寻求法律顾问。聘请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分析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