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和他前妻离婚后小孩判给女方了,但男方一次把小孩抚养费给她完了,但是小孩户口还在男方父母户口上面,我老公另立户口了,以后这小孩不会不会有权分隔我公公的家产或我老公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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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任何一方生活,并且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即使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判决给了女方,孩子仍然享有与父亲共同生活的权利。至于您提到的房产分割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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