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把户口迁到老公村里,孩子现在六个月,现在村里拆迁,按人口每人25万和55平米的房子,如果我们离婚,我和我孩子的钱法律会判给我么
2024-07-20 07:1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您的户口被迁移至被告方村,并且孩子出生后也在该地生活,那么这部分财产应该视为共同财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户口迁移和孩子出生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意味着这些财产就必然属于您一方所有。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但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可以完全独占或支配这些财产。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上所述,虽然户口迁移和孩子出生可能增加了部分财产的归属争议,但最终是否能获得财产归自己所有,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希望得到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