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女人,离婚后又谈了个男的,俩人种起了大棚,村书记给我们俩办了代款,是集体建的大棚,我没有去扦字、摁手印,现在我们俩都和不来分手了,大棚也不要了,我们也没有登记结婚,现在村书记要起诉我们俩人,让我们俩还代款,我不同意,因为种大棚的钱都是那个男人拿着,他就给我儿子上学花消,家里买了空调、冰箱,共计一万左右的钱,我让那个男人拿钱还代,他不办,因为种棚一年的钱都是他拿着,为什么我还得行代款阿!如果村书记起诉我们俩个人,我有责任吗律师?
2026-01-24 14:24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常见的“代款”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要求另一方偿还债务。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没有亲自签字或摁手印,因此该笔债务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即使代款合同有效,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债权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债权的存在,并且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如催告等),才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关于代款金额的一万多元,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代款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有有效的书面协议; 如实填写的表格中的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确实存在争议,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例如聘请律师进行咨询和辩护。 如果您决定将此事提交法院处理,请确保收集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代款凭证、收据、银行交易记录等,以便于法庭上能够全面展示事实情况。 最后,希望您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