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民法诉讼期限超过三年
回答数:765
欠款超过3年就超出了欠款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567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94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