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协议离婚,财产按以下分配,然后去公证处公证:他名下的一套两室一厅按揭住宅归我(这套房是结婚前他爸妈付首付给买的,他同意给我,并去做公证,但是以后会不会有纠纷,因为还在还贷不能过户给我,而且首付是他爸妈付的,以后他爸妈问我要房子什么的我会不会很被动,不受法律保护),我名下的一套公寓和车给他,这套公寓是婚后买的,但是都是我一个人承担的房贷个月供,车是全款,两个人名下的债务各自承担,我名下大约有十八万的债务,他名下也差不多。孩子归我,抚养费各半。麻烦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按照这样划分财产,我老公是同意的,坚持这么分配,这样分配受法律保护吗?主要将来婆婆公公说是她们买的房子问我要还会受法律保护吗?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离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和债务处理方式,以及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分配。这些条款在法律上被视为有效且具有约束力。 关于您提到的“如果将来婆婆或公公说要问我要房子”,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对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此之前,建议您与您的丈夫沟通并寻求他的意见和理解,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总之,您的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过,为了确保所有方面都能得到妥善解决,建议您在实施之前仔细阅读并确认所有的法律规定和细节,同时也可以考虑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