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POS机分润协议书
2019-09-28 11:17甲: 乙: 丙: 丁: 合作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丁共同合作做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的代理商,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项目合作及分润分配比例 第一条: 经甲、乙、丙、丁协商,均自愿共同出资代理中汇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的POS机收单业务,此代理权为甲、乙、丙、丁共同所有。 第二条:中汇和银讯平台(共同出资平台另一个POS机收单业务)2014年8月19号之前所有分润甲、乙、丙、丁各占有25%比例。 第二章 甲、乙、丙、丁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均享受是中汇POS机推广业务的代理权,甲、乙、丙、丁由此业务推广带来的一切利益均各自所有。 第二条:本着公平、互利、合作共赢的合作原则,共同开发市场,甲、乙、丙、丁一致同意,自己开发、自己服务、自己承担的合作方式(注:甲、乙、丙、丁各自开发的商户各自服务,自己开发的商户出现一切赔偿问题及法律责任均自己负责)